(2019年8月10日)
一、根据《绍兴市商贸酒业协会章程》,参照《选举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绍兴市商贸酒业协会第三届第一次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绍兴市商贸酒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
三、本次大会选举产生绍兴市商贸酒业协会第三届理事25名。理事候选人在各县(市、区)分会(小组)民主推荐及个人自荐的基础上,由大会主席团提请大会通过后由会员大会直接进行选举,理事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四、凡绍兴市商贸酒业协会会员都有选举权,符合入会理事条件的都有资格享有被选举权。
五、选举绍兴市商贸酒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方能进行,赞成票数超过会议实到人数半数以上者方可当选。本次选举以鼓掌方式表决通过。
六、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结果。
七、本办法经绍兴市商贸酒业协会第三届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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